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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

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)

    

  部门职责:

  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发展中心)是学校人事、师资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,在校党委、行政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:

  一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

  二、负责学校人事编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;

  三、负责学校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,做好教职工的考勤、考核及薪酬社保管理工作;

  四、负责学校人事招聘工作,做好人力资源统筹与调度;

  五、负责编制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;

  六、负责学校职称改革工作,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、聘任、管理和技术工人考评定级工作;

  七、负责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、师德师风建设;

  八、负责制订全校教师发展规划、政策文件和专业培训计划,做好教职工素质能力培养提升工作;

  九、负责教职工奖惩及荣誉体系建设工作;

  十、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数据库建设,做好人事行政审查鉴定、证明服务等工作;

  十一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